当前位置: 首页 >> 创新创业 >> 正文

关于举办第六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7-09 点击次数:

各系、慈山分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服务;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分类

(一)创意类。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二)创业类。参赛项目在2020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的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须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报名要求

(一)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不少于3个成员,每个成员只能参加一个团队.

(二)每个团队的指导老师不超过2名,每位老师指导的团队不超过2个。

(三)各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四)已参加往年校级、市级、省级比赛并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励的项目不再参加今年的选拔赛。

四、赛程及比赛方式

(一)比赛分系赛和校赛两轮进行。

(二)各系参加校赛的名额参照各系的在校生数以及往年在各种创新创业比赛成绩的综合情况进行分配,具体安排如下:

系别

名额

经管系

3

轻工系

2

商务系

2

信息系

2

会审系

1

慈山分院

1

(三)系赛由各系从已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成功报名的团队中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筛选。

(四)校赛定于7月27日采用线上路演的形式进行,请每个参赛团队将路演的情况制作成8分钟之内的视频。

(五)各系在7月25日前将参加校赛的代表队名单及其路演视频发送至双创办吴万贵老师的AIC邮箱。

五、报名任务

因省里将根据各校报名参赛的数量情况分配参加省赛的名额,经研究,我院应至少应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成功报名500项,具体任务安排如下:

系别

报名任务

会审系

100

商务系

100

经管系

100

信息系

90

轻工系

70

慈山分院

40

六、奖励设置

(一)团队奖

1.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获奖团队的奖金及综合测评加分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指导教师奖金及考核加分按学院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

4.学院将根据省里分配的名额按成绩顺序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第六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若团队进入全省复赛,将按参加省级技能竞赛有关标准进行奖励。

(二)优秀组织奖

为鼓励各系(分院)参加比赛的积极性,另设立优秀组织奖,将根据各系成功报名的团队数量以及校赛成绩的综合情况评出2个,各奖励1000元。

特此通知。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0年7月8日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地址:泉州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 电话:0595-22467286  邮编:3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