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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规定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1-16 点击次数:

 

 

 

 

 

 

 

泉经职院字〔201452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规定

(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的管理,确保教学管理有序化,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的精神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基于学院的实际,经研究,就学生转专业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允许转专业的条件

学生注册在校学习一学期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院考核审批可以转专业:

(一)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三)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学校征得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四)其他符合转专业有关规定的。

二、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形

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未在原录取学校报到入学、注册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三)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和非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单独招生、注册入学、中职推荐免试);

(四)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

(五)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六)二次以上(包括二次)转专业的;

(七)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八)处于毕业学年的;

(九)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三、转专业的管理

(一)转专业的人数核定

1.各专业系每年秋季根据学生注册报到情况,核定和提出可接受转入专业的学生人数,报教务处汇总并于十月底之前公布可转入专业和转出专业的名额。

2.财经等大类的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5%

3.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轻纺食品等大类的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

4.其它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以内。

(二)转专业的具体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除了要符合“允许转专业的条件”之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在校学习满一学期。

2.无违纪行为。

3.适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身体素质。

4.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转专业的考试并达到转入专业的成绩要求。

(三)转专业操作流程

1.教务处于每年十月底之前公布可转入专业和转出专业的名额。

2.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每年的11月之前向所在专业系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其申请转入专业只能一个。

3.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12月之前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转专业的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各100分。

4.学院在可转入专业和转出专业的名额内,按照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审定和公布可转专业的名单。

5.可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专业审批表的流程办理转专业手续。

6.教务处、学生处根据审批结果处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事宜。

四、附则

1.本规定自201491日执行,之前相关规定若与本规定不一致,以本规定为准。

2.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1.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3.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系学生申请转专业汇总表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491

附件一: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生源地

录取专业

学制

录取类别

入学时间

班级

学号

申请转入

专业

申请

时间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家长意见

 

 

 

名:

学院招生办意见

 

 

 

名:

注:本表一式五份,申请人、招生办、专业系、教务处、学生处各壹份。

附件二: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生源地

入学时间

学制

录取专业

班级

学号

申请转入专业

申请时间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转专业考试

成绩

语文

数学

英语

总分

名次

班主任意见

:                          

调出专业

所在系意见

 

 

负责人(签章): 

调入专业

所在系意见

 

 

 

负责人(签章):

学生处意见

 

负责人(签章):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章): 

分管领导

意见

 

 

:                          

注:1.申请人须按学院有关学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2.申请人应具体陈述转专业的理由,说明具备转专业的条件。

3.相关专业系、学生处、教务处应在所填写的意见上盖公章。                                                4.本表一式五份,申请人、转入系、转出系、学生处、教务处各存壹份。

附件三: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系学生申请转专业汇总表

申请转出专业

人数

申请转入专业

人数

备注

合计

注:各专业系汇总后分别交教务处、学生处登统。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地址:泉州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 电话:0595-22467286  邮编:362000